市科发(2008)14号
各县、特区、区科技局、各计划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六盘水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市人民政府第17次市长办公会议纪要“关于研究科技经费安排等问题的会议纪要”有关规定和要求,经请示市政府同意,现下达2008年度第一批科技计划项目。
请列入2008年度市级科技计划的各项目承担单位接此通知后,按规定的时间、事项及要求,及时与市科技局办理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签订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及要求
计划项目承担单位接此通知后,请到“六盘水市科学技术局”网站(http://kjj.gzlps.gov.cn)主页“下载专区”栏下载《六盘水市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书》),并按《合同书》中的填写说明和要求填写。填写完成后,于6月30日前将电子文本发送至指定邮箱待审。市、县两级科技局对各项目承担单位填报的《合同书》审定工作,严格按《合同书》中的填报要求进行审核。
二、报送程序及合同签订
经市科技局审定后的《合同书》,打印一式五份加盖公章按隶属关系报送到市科技局发展计划科办理签订合同手续。市直各有关单位承担的科技计划项目,电子文本及纸质合同书直接报送到市科技局;各县、特区、区各有关单位承担的科技计划项目,先报送至所在地科技局,由所在地科技局审核后,汇总后报送至市科技局。
三、项目经费拨付
市科技局财务要根据所签订的《合同书》,按照经费管理规定,商市财政及时下达和办理项目经费划拨相关手续,并督促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及时到位,确保科技计划项目顺利实施。
四、项目实施及经费使用
《合同书》签订后,各项目承担单位须按所签订的《合同书》所规定的目标和研究任务,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并于每年的12月10日前将年度项目实施情况总结及经费使用结算报告以书面形式报送至属地县区科技局及市级科技局备案。同时,项目经费必须严格按照《六盘水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合同书》中有关要求,专款专用、开支范围符合规定。
联系人:吴 军 鲁 娇 联系电话:8224508 邮 箱:lujiao@gzlps.gov.cn